一、主办单位:重庆市高尔夫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比赛地高尔夫俱乐部。
三、比赛日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竞赛项目:男子个人比杆赛、女子个人比杆赛。
五、参赛资格:重庆市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低差点高尔夫爱好者、青少年、专业选手及从业人员:
(一)户籍在重庆本地或在重庆工作的高尔夫球业余选手或从业人员(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二)经中国高尔夫球协会认证的职业球员、职业球员身份、职业教练。
(三)参赛选手平均成绩必须在90杆以下。
六、赛程安排
每年分四站进行,每个季度比赛一站,在市内各高尔夫球会轮流举办,由重庆市高协赛事组委会根据各球会自身意愿协商决定各站承办场地。
七、竞赛办法
(一)组委会将按参赛人员不同组别及水平进行分组,原则上同一组别、水平相近分为一组,四人一组,不允许自行调配,否则罚杆。
次年,由裁判委员会依据参赛球员的年度总积分排名情况进行分组、安排出发时间。任何参赛球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调组或不接受分组安排,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因为此种原因被取消参赛资格者,不再接受其下一年度本赛事的报名。
(二)积分核算
1、基本分:所有实际参加常规赛各站比赛且未因违规行为被裁判委员会取消资格的参赛球员,均获得100分的基本分。
2、排名分:男、女按个人总杆成绩排名计算积分,第1 名获600分,第2名获590分,第3名获580分,以此类推;成绩在90杆以上不予积排名分。
3、每站参赛获得的积分均予以累计,四站累计结果为年度总积分。
(三)比赛为个人18洞比杆赛,分别排出各组别总杆名次。如名次出现并列时,则以后9洞成绩较佳者名次列前,若相同则以最后一洞开始逐洞倒计数的方式决定,成绩较佳者名次列前。
八、竞赛规则
各站比赛均适用R&A规则有限公司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USGA)联合颁布的2012版《高尔夫规则》及赛事组委会公布的《重庆市高尔夫球差点巡回赛比赛条件与当地规则》
九、组别设置及发球TEE台
男子组: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的男士,使用蓝色TEE台;
女子组:所有年龄段的女士,使用红色TEE台。
专业组:所有职业球员、职业身份球员、职业教练、从业人员,男子使用金色(或黑色)TEE台,女子使用蓝色发球台。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每站男、女按个人总杆成绩排名,按名次积分,各组别奖励前八名。
(二)四站个人积分相加,分别排出男子、女子总积分排位,男子录取前十六名,女子录取前八名。
(三)若总积分相等,则以第四站单站比赛积分多者排前,若再相等,则以第三站单站比赛积分多者排前,以此类推。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报名,不允许代报名,报名人数为80人。
(二)报名方式
在承办比赛高尔夫俱乐部,现场或电话报名。
(三)报到
开赛前20分钟完成球员签到,迟到5分钟之内罚2杆,迟到6分钟以上取消比赛资格。18洞同时开球,从开球时间开始计算,4个小时40分钟(含交通时间)完成比赛。
十二、比赛费用
(一)参赛费:每站每人交纳200元。
(二)参赛保证金:每站每人500元,比赛结束参赛选手成绩在90杆以下,退还保证金,超过90杆不退还保证金。
凡报名后无故缺赛且未事先取得赛事组委会同意者或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有关当事人本年度其他赛站的报名资格,参赛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打球费用:如是承办球会会员,则按会员价格,非会员则按高协与各承办球会签订的协议优惠价,每场比赛结束时由参赛球员自行在承办球会缴纳。
(四)其他费用:球童小费、餐费及球场消费等均由参赛者自理。
十三、裁判员
(一)加强裁判队伍,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高尔夫竞赛规则》,每洞安排一名裁判员。
(二)比赛裁判长、裁判员由重庆市高协统一选派。
十四、成绩公布
(一)现场公布:比赛结束后,赛事组委会将在最后一个人交上记分卡后,半个小时内将比赛成绩在颁奖现场进行公布。
(二)每站比赛结束后,全部排出名次,排位名次将在重庆市高尔夫球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十五、争议处理
(一)规则争议
凡直接涉及到高尔夫规则问题的争议(或投诉),均由各赛站裁判委员会负责按《高尔夫竞赛规则》处理,裁判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二)其他争议
凡涉及到《高尔夫竞赛规则》以外的其他问题争议(或投诉),均由赛事组委会负责处理,赛事组委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十六、其他
(一)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在重庆市高尔夫协会办公室。
(二)赛事组委会保留对本竞赛规程的修改权。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高尔夫球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