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重庆市高尔夫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重庆佰富江景高尔夫俱乐部
三、比赛日期及地点:2014年11月6日、7日于重庆佰富江景高尔夫俱乐部举行。
四、竞赛项目:团体赛
五、参赛资格及条件
报名球队应为重庆市高尔夫协会会员单位并为在市高协正式注册的球队;
参赛队员应符合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颁布执行的《高尔夫球规则》中关于业余身份的规定,且是参赛球队的正式成员;
参赛队员需满18周岁,性别不限;
参赛队员应符合以下两条的任意一条:
①拥有重庆市行政管辖区内的户籍;
②非重庆户口的外地、外籍人士,应在重庆市居住或工作达一年以上;
上述报名资格的证明文件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或所在公司开具的证明为凭证,须经公示,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为准;
各高尔夫球场、练习场的工作人员、教练员等高尔夫从业者不得代表某支球队参赛;原为高尔夫球场、练习场从业者的,需脱离高尔夫行业至少三年;
每名球员在本年度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加比赛。
六、赛程安排
2014年进行一站(两场)。
七、竞赛办法
(一)大名单: 以各球队为单位,每个单位在每年第一次比赛前按规定时间报16个大名单,这16个大名单在当年不得更改。比赛一旦开始,未报满16个名单的球队将不得补充,如未达到比赛要求基本人数的将视为放弃比赛。每次比赛参赛人员为6—7名选手(根据报名参赛队数确定上场选手人数),需在16个大名单内产生。
(二)参加人数:第一场比赛的参赛选手6-7名不能再参加第二场比赛;第二场比赛的参赛选手为在16个大名单中除第一场以外余下的9-10个名单中产生6-7名参赛选手。
(三)比赛成绩:比赛为两场18洞团体比杆赛,各队成绩由参加本站两场18洞比赛的12(或14名)选手成绩相加得出本队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杆数少者名次列前,如名次并列出现以下情况时:
(1)如两支球队出现并列则由两队分别选派二名队员代表进行“骤死式”加洞赛,两人总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
(2)如三支以上球队出现并列则由各球队分别选派一名队员代表进行“骤死式”加洞赛,杆数少者名次列前。
(四)分组及比赛顺序
(1)比赛每组由四个单位分别选派一人组成。
(2)此次比赛按18洞同时开球进行比赛(或者由1号洞、10号洞分别按顺序发球进行比赛)
九、竞赛规则
各站比赛均适用R&A规则有限公司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USGA)联合颁布的2012版《高尔夫规则》及赛事组委会公布的《比赛条件与当地规则》。
发球TEE台
男子业余选手:使用蓝色发球台
女子业余选手:使用红色发球台
60周岁及以上选手:使用白色发球台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两场比赛结束后,将参赛队伍的成绩相加,进行总排名,对排名前六名的球队进行奖励,颁发奖杯和奖金。比赛结束,颁发奖金,奖杯将在年底由市高协举办的2014年度各类赛事的高球颁奖盛宴上颁发。
本次团体比赛奖金分别是:第一名:奖金60000元
第二名:奖金50000元
第三名:奖金40000元
第四名:奖金30000元
第五名:奖金20000元
第六名:奖金10000元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大名单报名时间
9月16日开始,各球队统一向赛事组委会进行报名,16个大名单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在第一站比赛报名前,未报满16个大名单的球队可以将大名单补足,开赛之后将不得补报。
(二)报名方式
在比赛开始前,组委会将至少提前十天通知各球队进行比赛报名,各参赛队伍可报名1名领队以及参加两场比赛的各6—7名参赛选手名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上场选手人数),领队可由参赛选手兼任。参赛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开赛前有一次更改的机会,但必须在开赛前36小时进行。
报名联系人:周奕君,电话67669888,手机:13896127577
(三)比赛报到及开幕式
1、各球队领队需提前两小时报到,参加领队会议,进行比赛抽签和参赛人员出场顺序排列。
2、开赛前30分钟球队需完成球员签到,迟到5分钟之内球员本人罚2杆,迟到6分钟以上该球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其他球员不得替补(该球队将无比赛成绩)。
3、第一站将进行开幕式,每队统一着装,组委会统一制作队牌。
十二、裁判长联席会
各队队长请于11月5日下午3:00,在佰富江景高尔夫俱乐部参加赛事组委会召开的裁判长联席会,会上将通报比赛情况及要求,裁判长介绍规则及比赛条件。不得缺席。
十三、比赛费用
参赛费由赛事组委会统一收取,每个参赛队参赛费用为800元/人。
十四、裁判员
(一)加强裁判队伍,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高尔夫竞赛规 则》,每洞安排一名裁判员。
(二)比赛裁判长、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五、成绩公布
(一)按规定时间,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在最后一个人交上记分卡后半小时内,将比赛成绩在俱乐部大厅进行公布。
(二)此次比赛成绩在重庆市高尔夫协会官方网站和微信上公布。
十六、争议处理
(一)规则争议
凡涉及到高尔夫规则问题的争议(或投诉),均由裁判委员会负责按《高尔夫竞赛规则》处理,裁判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二)其他争议
凡涉及到《高尔夫竞赛规则》以外的其他问题争议(或投诉),均由赛事组委会负责处理,赛事组委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十七、其他
(一)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二)赛事组委会保留对本竞赛规程的修改权。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一:组委会及办事机构名单
附二: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附三: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名单
重庆市高尔夫球协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组委会及办事机构
名誉主任:刘志忠
顾 问:唐情林 秦信联
主 任:吴建华
执行主任:刘万毅 谢蒂
副 主 任:白维明
委 员:刘吉荣 谢蒂 等
竞赛组:刘吉荣 杨雪平 孙晓舜
场地组:杨雪平 蒋文伟
宣传组:杨 娟 周奕君
后勤组:王定润 向红云
资格审查委员会:
刘万毅 白维明 谢蒂
仲裁委员会:
白维明 刘吉荣 谢蒂
裁判组
裁 判 长:
执行裁判长:
裁判员:


